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从十个方面明确了全面推进创业投资体制建设的新要求。其中提到了拓宽资金来源、完善退出机制、税收优惠、发展股权债权联动机制等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并做出安排,这给正处于资本寒冬的创投圈打了一剂强心针。
证监会牵头拓宽退出渠道
针对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退出难问题,《意见》提出将由证监会牵头负责拓宽并完善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并提出了四点具体举措。若能落地实施,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将有望取得突破,VC/PE机构退出难的问题也有望得到改善。
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充分发挥已有市场的功能,畅通创业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二是强调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改善市场流动性;三是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四是鼓励以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并将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作为并购退出的重要途径。
税收优惠引关注
《意见》指出,要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按照税收中性、税收公平原则和税制改革方向与要求,统筹研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等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开展天使投资人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