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税务部门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方案》,发挥税收职能,用足用好税收政策,让更多企业和特色产品走出甘肃,走出国门。
甘肃省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概况
甘肃省国税局、地税局与省商务厅、外管局、工商局等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和信息比对机制,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册,有的放矢地加强税收服务工作。
从“走出去”企业来看,截止2017年底,全省共有128户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境外被投资企业213户),40户对外承包工程和10户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走出去”企业较多的地区是兰州、白银和酒泉。投资目的地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涉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有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白俄罗斯等国,涉及“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有尼泊尔、马来西亚、缅甸、老挝、阿联酋、伊朗等国。我省“走出去”企业2016年度的境外所得为3亿元,抵免我国所得税额201万元。
从出口企业和产品来看,截止3月底,全省共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企业867户,其中外贸企业381户,出口生产企业486户。出口的特色商品主要为资源型材料(主要为钢材、镍、碳化硅、硅铁、稀土等)、机电高新产品,农产品出口主要为鲜苹果、蕃茄酱、蔬菜种子、杂豆、肠衣、干酪素、苹果汁、白瓜子、中药材等。主要出口市场是香港、美国、印尼、韩国、新加坡、俄罗斯、荷兰、德国、意大利、土耳其。今年一季度,我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其中出口总值34.9亿元,增幅超过40%。
多项举措服务“走出去”企业
一是落实税收协定支持企业“走出去”
企业“走出去”“走得顺”“走得稳”,是企业和税务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税收协定作为国家间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在增强企业境外经营确定性、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为企业避免双重征税、解决涉税争议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甘肃税务部门主动梳理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协定签订情况。截止2017年3月,我国已与6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54个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115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包括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情报交换协定的双边税收合作法律机制,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投资目的地,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税收协定网络。
甘肃省税务部门通过网络、电话、税企座谈、上门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全方位”的税收协定政策的解读和辅导。通过专门辅导,加深企业对税收协定的了解,方便企业正确运用税收协定,有效防控税收风险,合理解决税务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让企业知晓,在境外投资经营的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中国税务部门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方式,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政策,避免重复征税。
二是多种形式提供税收政策辅导
在面上,甘肃税务部门编写完成了阿曼、也门、牙买加、黎巴嫩等国的国别投资税收指南,编印了《“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指南》、《“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政策宣传手册》和《“走出去”企业指引》等资料,为我省“走出去”企业提供丰富的税收政策资源。并通过在网站开设“服务‘一带一路’发展”专栏、实地走访、召开税企座谈会、媒体宣传等多项措施宣传“走出去”企业及“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2016年以来,全省开展宣传活动200余场,举办税收协定宣传税企座谈会8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册。2017年,围绕“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主题,走访调研“走出去”企业60多户,与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征询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点上,密切跟踪甘肃省与白俄罗斯等国签约的重点合作协议和投资项目,为金川镍都实业有限公司在中白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PE、PVC管材生厂,酒钢集团投资牙买加氧化铝厂提供税收服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国别研究中心共享了中国企业赴白俄罗斯投资税收指南、中国企业赴牙买加投资税收指南、中国企业赴哈萨克斯坦投资税收指南等资料,向我省“走出去”企业精准化提供投资目的国的税收政策指南,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三是为企业提示跨境经营税收风险
我省税务部门坚持以跨境税源风险管理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服务,对企业跨境经营风险进行识别,通过避税风险提示和案件调查手段,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帮助企业避免跨境经营涉税风险,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遵从成本。
2017年,甘肃税务部门为我国“走出去”企业及个人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2份,预计可以帮助我国“走出去”企业及个人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约1600万元。自2014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我省税务部门落实税收协定政策,共为“引进来”的非居民企业及个人减免税款2677万元,有效避免了国际双重征税。
提速出口退税服务特色产品“走出去”
一是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和工作规范。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出口退(免)税无纸化试点后续管理,升级完善“甘肃省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实名退税和出口退税手机APP服务,进一步提升进出口税收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落实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服务,一类出口企业确保5工作日内完成退税;二类、三类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的审核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二是推进甘肃省境外旅客离境退税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经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审核备案,甘肃省于2017年12月正式开展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确定了中川机场为离境口岸,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萃堂营养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三江源商贸有限公司、敦煌市莫高园果品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立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6家公司为甘肃省首批退税商店。在此基础上,将敦煌国际机场作为临时对外开放口岸,加快退税网点建设,争取早日启动离境退税工作。另外,在我省已经批准设立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兰州国际港务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全力配合申报工作,争取对口国家部委的关心和支持,及时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对接和税收服务。
三是强化出口退税服务与管理。持续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对“走出去”企业提供针对性政策咨询,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出口退税政策指引。归纳梳理农产品出口退(免)税政策及操作流程,编印《甘肃省农产品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退税指南,方便企业更加快捷、高效、准确地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支持我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建立健全出口退税风险管理体系,既支持企业正常开展出口退税,又依托大数据分析,加强出口退税风险防控,防范和精准打击出口骗税行为。
2018年一季度,甘肃累计办理出口货物退(调)库13946万元,同比增长9%,其中办理退库7476万元,同比增长72%;办理免抵调库64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