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对抗癌药品实施增值税新政策,旨在鼓励抗癌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根据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品的销售额,同时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与此同时,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5月1日后票咋开、税咋退?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零时前只能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5月1日零时后才可以按照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5月1日之前已经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5月1日之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开具有误或补开发票等情形,符合税务总局2018年1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只能按照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解决措施。一是统筹布局规划。二是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强化师资建设。四是强化经费保障。五是提高办学水平。《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全力打赢两类学校建设攻坚战,切实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