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要记得及时完成纳税申报,逾期申报可是会带来以下问题的:
产生罚款、滞纳金。如果您没有按时申报,税务机关将根据情节对逾期申报行为作出处罚,此外,在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还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无法网上申报。申报期内,您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轻松完成抄报税、申报、清卡等业务,但是如果过了申报期,您就只能携带相应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了!
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如果您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时将按次扣分,直接对您的纳税信用等级产生影响。
除此之外,以下5项税收新政请各位纳税人认真阅读消化:
1、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开缴
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2月份对外发布,2018年我国最新亮相的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1日迎来首个征税期。据新华社2月27日消息,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我国历史上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环保税实行按季申报。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环保税的纳税人,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居民个人也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规定: 自2018年4月1日起,新增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1)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3)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为加强税收协定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受益所有人”规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就税收协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条款中“受益所有人”身份判定明确,“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5、《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4月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及5大类105个事项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清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要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省税务机关可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应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