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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际税收亮点纷呈

   日期:2018-03-30     浏览:562248    评论:0    
核心提示:        2017年,国际税收舞台重大事件频现,亮点纷呈:美国税改法案签署,印度全面实施货物和劳务税(GST)改革,67个
   

    

  2017年,国际税收舞台重大事件频现,亮点纷呈:美国税改法案签署,印度全面实施“货物和劳务税”(GST)改革,67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共同签署《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联合国发布2017版《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操作手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新税收协定范本,欧盟公布“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和启动欧盟国家援助调查“利剑”,“天堂文件”曝光助推打击国际逃避税。在风云变幻的国际税收格局中,中国勇于担当,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改革合作,在国际税收舞台上的作用持续增强。

  “美国史上最大减税法案”落地

  2017年4月2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满百日之际,白宫正式公布税改纲要,开启了号称“美国史上最大减税法案”和“1986年以来最重要的税制改革”进程。那时候,没有人相信共和党能够在2017年底顺利通过该税改法案。然而,2017年12月2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通过了《减税和就业法案》,并于2017年12月22日由特朗普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本次美国税改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跨境税制的改革,其中既有简税制、降税负的减税措施,也有宽税基、严征管的配套手段。

  其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主要包含调整和优化税制结构,通过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提高标准扣除额、简化专项扣除项目、取消部分税收优惠等措施实现个人所得税制的整体“瘦身”。而其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最大亮点是,从35%的最高边际税率大幅削减至21%的单一税率,同时调整了税前扣除项目和税收抵免优惠,增税和减税措施双管齐下,实现了企业所得税制的结构性优化。其跨境税制改革确立了“属地征税”原则,可谓“恩威并施”:一方面通过引入参股免税制等措施旨在促进海外资本和无形资产回流;另一方面通过征收税基侵蚀税等手段加强反避税监管。

  鉴于美国是全球多数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也是跨国公司重要的投资地点,美国任何一项税制改革都将引发全球的共振效应,对全球经济产生外溢影响。美国税改也将对世界各国税制改革带来压力,为世界税制发展趋势与方向带来不确定性。

  印度全面实施货物和劳务税(GST)改革

  2017年7月1日,印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货物和劳务税(GST)改革,这是自1947年印度独立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

  GST改革前,印度流转税制非常复杂,中央、邦和市县等三级政府都享有对货物和劳务的征税权和管理权,导致流转税税种繁多、税率不一、重复征税、征管效率低下、市场分割等问题突出。自20世纪80年代起,印度就开始逐步进行间接税制改革,但一直未成功。印度中央财政部早在2006/2007财年中央预算中便提出GST改革计划,然而印度政府经历10余年时间才克服各邦阻力、达成一致协议。为全面实施GST改革,印度通过《第101次宪法修正法》,调整中央与各邦的征税权,促使各邦政府放弃部分征税权,同时扩大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货物和劳务征税的权利。

  印度GST制度的基本原则遵循OECD《国际增值税/货物和劳务税指南》,这意味着印度GST是基于目的地原则对最终消费征税的间接税。印度GST取代中央和各邦的多个流转税税种,整合而成4档基本税率(5%、12%、18%和28%)、2档低税率(0.25%和3%)、免税与零税率,统一适用于印度各邦,实现了“一种商品,一种税收”。另外,印度GST从设计理念到征管实践实现了高度电子化和数字化的税收征管。

  作为印度税制改革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GST改革收获了普遍较高的国际认可度和民众接受度,帮助印度简化了税制结构、扫除了经济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形成了全国统一市场并大幅改善了营商环境。在世界银行《2018年度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印度排位由130位上升至100位。

  联合国和OECD主导国际税收政策协调成果丰硕

  2017年4月7日,联合国发布了2017版《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操作手册》,借鉴BEPS行动计划的成果,增加了“集团内劳务”、“成本分摊安排”和“无形资产处理”三个篇章,并且将墨西哥转让定价实践纳入了“国别实践”一章。随后,OECD也在2017年7月10日发布2017版《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指南》,纳入BEPS项目成果,并且加入了关于安全港的指引,旨在减轻纳税人的遵从负担和提供更高的确定性。这将大幅降低全球贸易成本,有力推动多边贸易体制改革。

  OECD一直致力于加强增值税和所得税领域的政策协调与征管协作。为了加强跨境数字贸易的增值税管理,2017年10月24日,OECD发布了《对境外供应商有效征收增值税/货物和劳务税机制的实施指南》,希望以此提高跨境供应商的遵从水平,降低其遵从成本,强化各国税务机关应对数字经济挑战的能力。2017年11月21日,OECD理事会批准了《2014年OECD税收协定范本》的2017年更新内容。2017年12月18日,OECD发布新税收协定范本。这次更新内容主要是借鉴了“BEPS行动计划”的一些成果,将通过OECD/20国集团(G20)BEPS项目发展出来的变动加入到OECD税收协定范本中,特别是第2项行动计划(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第6项行动计划(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第7项行动计划(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和第14项行动计划(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的成果。

  签署多边公约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2017年,国际税收合作领域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莫过于《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多边公约”)的顺利签署。这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就税收协定政策进行多边协调的法律文件,旨在一揽子修订全球现有的3000多个双边税收协定,并且为各国打击逃避税提供一个多边的税收合作法律框架。

  2017年6月7日,67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在巴黎共同签署了多边公约,旨在遏制和打击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实施多边公约将有利于促进主要经济体之间的协调合作和构建公平的国际税收体系,进一步促进世界经济包容性增长。尽管多边公约规定了部分最低标准,但其中79%的反利润转移措施是选择性适用条款。各国可以自主决定遵从多边公约的哪些条款以及如何根据多边公约修订现有的税收协定,凸显了多边公约的灵活性和包容性。然而,这也可能导致全球税收协定格局出现新的不平衡,巴西和美国即是选择不签署多边公约的国家。

  在G20的大力推动下,截至2017年9月14日,已有102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其中,49个国家(地区)依承诺于2017年9月正式启动了首次信息交换,这对于CRS在全球范围内成功落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全球税收透明度的显著提升开启了新的篇章。

  欧盟等重拳出击国际逃避税行为

  2017年11月5日,一份包括1340万份文件,被称为“天堂文件”(ParadisePapers)的财务报告被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曝光,揭露了数以百计知名公司和个人的离岸利益,披露了许多国家众多政客、名人、企业巨头和商业领袖的金融交易。“天堂文件”引发了全球震动,更引起了相关国家税务部门的关注。澳大利亚、新西兰、希腊、印度和墨西哥等国税务局纷纷于次日发布声明,坚决彻查“天堂文件”中牵涉的本国居民纳税人,并在必要情况下与协定缔约国通过情报交换获取案件信息。

  针对国际逃避税,欧盟积极推出新举措。2017年12月5日,欧盟将美属萨摩亚、巴林、韩国等17个未达到国际税收有效治理标准和对欧盟成员国税基形成威胁的国家和地区列入了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该文件没有包含针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制裁措施,但提供了一份措施清单供欧盟成员国参考适用。虽说欧盟发布的“黑名单”可能并未直接影响纳税人,但这无疑是2017年最具争议的税务事件之一。名单一经公布,即引起关于政治层面的负面反响。

  2017年,欧盟在推进BEPS成果落地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其中欧盟国家援助调查制度成为欧盟解决侵蚀税基问题的有力法律武器。欧盟国家援助调查成效明显,在对苹果公司要求偿还130亿欧元非法税收利益之后,又对跨国巨头亚马逊和宜家公司开展调查。欧盟委员会2017年10月4日认定,卢森堡已给予亚马逊的2.5亿欧元税收优惠属非法。2017年12月,欧盟委员会开始正式调查荷兰税务当局2006年和2011年向国际宜家作出的两项税收裁定,认为上述裁决大幅降低国际宜家在荷兰的应税利润,给其带来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除了欧盟,澳大利亚也在加大税务调查力度。2017年4月21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对雪佛龙澳洲控股有限公司一案作出裁决:认定纳税人支付给一家关联企业的25亿美元信贷额度不在合理范围内,违反了澳大利亚关于转让定价的相关规定。2017年5月16号,澳大利亚税务局长签发了关于跨境关联方融资协议的《2017年实用合规指南》,这成为税务当局对关联方的融资安排进行检查的法律武器。2017年8月22日,包括微软、脸书、苹果和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在内的跨国公司被要求接受澳大利亚参议院小组税务调查。2017年12月18日,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了最终指导方针。

  中国在国际税收舞台上的作用愈发凸显

  2017年5月14日,由中国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税收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成为论坛平行主题会议“推动贸易畅通”的重要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参加了会议,呼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税收合作,并提出了“完善国内税制,着力消除税收壁垒;加强双边合作,有效降低税收负担;深化多边合作,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三项倡议,得到与会人士的热烈回应和高度赞许。

  2017年9月4日,在中国厦门举行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通过《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宣言》。《宣言》重申努力建立公平、现代化的全球税收体系,营造更加公正、有利于增长和高效的国际税收环境。事实上,经过5年的共同努力,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广度、深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拓展和提升。特别是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杭州举行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金砖五国税务局长共同签署了金砖国家税务合作的第一份机制性文件——《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首次将金砖国家税收领域合作上升至制度层面。会议还取得了8项丰硕成果,必将有助于凝聚金砖国家税务部门的力量,发挥国际税收合作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复苏。

  2017年,中国不仅成为首批签署BEPS多边公约的67个辖区之一,而且作为公约特别工作组第一副主席国,积极参与组织公约的研究制定工作,与其他100多个国家进行了为期一年的集体谈判与磋商,为公约的制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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