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档大片上映以来,好评连连,尤其是以“也门撤侨”事件为背景,展现真实残酷而又不乏热情战争场景的高燃军事动作片《红海行动》,其豆瓣评分8.5分,在中国电影观众满意度调查中也以86.9分的成绩成为观众评价春节档最“满意”的影片,票房累计已达到21.62亿元。
军人守卫和平,用热血铸造人民坚实后盾,而税收以其服务国家治理作用为国防建设助力。
下面给大家介绍兵哥哥们退役后创业和工作的税收政策和优惠。
退役士兵
退役金及补助收入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取得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财税〔2017〕46号第二条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军队转业干部
个体经营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四十)规定,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
个体经营
对从事个体经营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录
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提醒: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勇迎新挑战,税收来帮助。
税收优惠政策为每一位退役、转业军人加油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