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体现的是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激励引导作用。结合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实际和省地税局的部署要求,市地税局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新旧动能转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汇编,为我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此次共梳理了34项税收优惠政策,涵盖跨界融合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内容丰富、涉及面广。
在34项政策中,有3项政策是先行先试创新性税收政策。比如,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比例提高到8%。该政策将激励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职工教育培训投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试验区推行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抵免所得税政策,我省将成为“8+1”区域后首个实施这一政策的省份,将有效减轻创投和天使投资企业税收负担,助力我省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此外,科技人员转让科技发明、专利技术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准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财产原值。此项政策落地后,将大大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税收负担,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生产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创新原动力。
据了解,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已经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同时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双创”等已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