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于近日分别在中国多城市就澳大利亚税收新政进行了多场宣讲会,因为其增值税制度的改变将对向澳大利亚出口商品或服务的中国电商、商对客(B2C)企业及转运平台产生影响。
据澳大利亚税务局介绍,自2018年7月1日起,所有向澳大利亚消费者出售的商品总额在12个月内达到7.5万澳元(约合37.5万元人民币)的海外企业或电商平台,均需在澳大利亚税务局的GST(海外商务交易征缴商品及服务税)系统中进行注册,并每季度缴纳商品总价10%的增值税。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官方数据,目前,中国约有3000个潜在企业或电商平台需要进行GST注册,占全球所有潜在注册人的17%。因此,中国将成为受澳税收新政冲击最大的国家之一,预计超过500家中国电商平台、贸易商家及货运公司将受到影响;其次为新加坡、日本及马来西亚。
新政又现保护主义身影
税收新政出台前,对于中国电商平台及B2C商户而言,销往澳大利亚的产品价值等于或低于1000澳元(约合5001.9元人民币)是无税的,只有高于1000澳元的商品以及香烟和酒精饮料才会被征税。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澳大利亚消费者非常热衷于通过电商平台在中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采购物品。随着贸易量的增加,澳大利亚已从出口国变为进口国,澳大利亚消费者从境外购买的各种产品已对澳大利亚国内零售商产生了较大影响,因此,澳大利亚选择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保护本国企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曹磊表示,澳税收新政推出后,消费税比此前增加,中国电商为了保证一定的利润,将不得不抬高商品价格,澳大利亚消费者购买的中国商品的成本将更高,这不利于海外商品与澳大利亚本土产品的良性竞争。税率提升将阻碍更多的电商平台进驻澳大利亚,阻碍澳中跨境电商的长远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澳税收新政实施后,中国电商平台肯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跨境电商的初衷和优势就是差异化经营,节省资金和时间成本,然而,澳税收新政的推出提高了澳市场的准入门槛,增加了海外电商的负担,这与贸易自由化方向和原则严重不符。
与之相比,中国政府近日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将进口幼儿配方奶粉的关税从20%直接降为零,而与奶粉一并下调关税的进口商品还涉及187项,涵盖了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自2015年以来,中国已经先后三次降低进口商品的关税,而此番降低关税的力度最大,所降商品的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白明指出,澳政府增加关税的举动与中国下调187项进口商品关税的进一步开放市场的行动不对等,实质是走上了贸易保护主义的老路。
如何规避
在中国深圳举行的路演上,澳大利亚税务局助理局长凯特·罗夫解释道,税收新政的推出旨在为澳大利亚本地商户带来公平的竞争环境,廉价进口商品使当地企业受到了巨大打击。新政在实施后的3年内预计可为澳政府带来额外的3亿澳元的收入。
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中国电商被牵扯其中,他们早在今年7月就听到风声,并在近日分别与澳大利亚税务局就具体细节进行了沟通。澳大利亚税务局还将指派客户服务经理,指导并监督上述平台及转运商,确保该法规的顺利实施。
但在很多得知消息的中国电商卖家看来,澳税收新政并不公平,会提高商品价格,不利于他们在澳大利亚开展生意。他们想不通的是,在中国国内已经缴纳过17%的增值税了,为什么到了澳大利亚还要再缴纳10%的税。
白明指出,针对澳税收新政,光靠电商平台自身是应付不了的,必须有双方政府层面的沟通和协调。就电商平台来说,适量增加在澳当地的产品加工及行业链;增设海外仓;加强一般贸易与电商贸易的结合等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税负,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且,这些做法将会牺牲掉时间和资金效益,丢掉跨境电商最根本的优势,是跨境电商发展的倒退,与澳大利亚一向标榜的“自由贸易”是不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