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头企业集聚奖励
1.申报对象:
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总部迁入杭州或在杭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申报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各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3.审核程序: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按“一事一议”报市政府。
4.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底。
二、产业园建园资助
1.申报对象:
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主体。
2.申报程序及材料:
(1)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园的运营主体,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产业园建园资助申请报告及国家级、省级园区设立的文件依据;
(2)申请创建市级产业园的,运营主体所在地人民政府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扶持产业园发展的配套政策、管理制度、入园企业名单等材料。
3.审核程序:
(1)对人社部、省人社厅同意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分别给予100万、80万元一次性产业园建园资助。
(2)申请创建市级产业园的,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采用材料审核、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认定为市级产业园,给予50万元一次性建园资助。
对成功创建更高级别产业园的,给予差额资助。
4.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底。
三、产业园运营补助
1.申报对象:
运作管理情况良好且绩效显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材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补助申请表》(附件1);园区运营方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机构设立依据复印件;园区上年工作总结;入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名册、上年业绩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3.审核程序:
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园区上年度运营绩效进行考核。对通过产业园运营绩效考核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园,分别按最高40万元/年、30万元/年、2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园区最多可获3次补助。
4.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9月底。
四、创新创优项目资助
1.申报对象:
深入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数字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在高级人才寻访、招聘、人力资源SaaS平台、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业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化与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相融合的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项目。
创新项目所在单位应为在我市工商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企业。项目所在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项目自主知识产权归属于申报单位的关联母公司所有,且已在杭应用推广,保持良好的年盈利及利润增长。
2.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材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创优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2);《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创新创优项目说明书及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
3.资助标准:
经相关评审程序确定为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资助。
4.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8月底。
五、品牌发展资助
1.申报对象:
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近三年获得人社部全国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材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品牌发展资助申请表》(附件4);佐证材料复印件。
3.资助标准:
首次上榜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助,以上资助从高不重复;近三年获得人社部全国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称号的,给予10万元资助。
4.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9月底。
六、中介引才奖励
1.申报对象:
在我市工商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9年1月1日之后从杭州市外成功引进经我市人才分类认定为B、C、D类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材料经过所在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材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才奖励申请表》(附件5);引进人才简历、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引进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中介费拨付凭证。
3.奖励标准:
引进B、C、D类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中介费的50%予以奖励,最高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8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多奖励30万元。
4.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底。
七、参与重大发展战略资助
1.申报对象:
在我市工商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的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双招双引、稳就业等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
2.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材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参与重大战略资助申请表》(附件6);参与重大发展战略的活动概况、主要成效等佐证材料。
3.资助标准:
对参与重大发展战略并作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行业组织,给予每家20万资助。
4.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9月底。
八、组织供需对接活动补助
1.申报对象: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在我市工商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1)开展针对重点行业或重点群体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活动,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参与活动的企业线下超过50家且线上超过100家。
(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展示及供需对接活动,活动在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性、创新性、引领性等方面具有良好成效,参会活动的甲方企业超过100家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超过50家。
2.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材料:
《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活动补助申请表》(附件7);活动概况及成效等佐证材料;主要费用开支复印件。
3.补助标准:
每项活动给予2万元补助。
4.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