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交纳社保部分的金额,怎么会相比我们个人交纳社保部分的金额。还要低呢?假如说发生这类状况,是否是应当由工作单位补齐呢?事实上具体问题我们还是要具体分析严格来讲,工作单位所担负的交费金额和交费比例应当是要比我们个人高,这是毫无疑问的,无论是职工养老保险还是职工医疗保险还是失业保险,都应当要高过我们个人,不应该低过我们个人。
因为依照整体的这一个交费金额和交费比例,尽管是个人由工作单位来一同担负交费,但是个人实际上只占据我们交费总额的1/3左右,那麼剩下的2/3都是由工作单位来担负,因此 很显然工作单位,应当是要高过我们个人的交费比例和交费金额,但怎么会发生工作单位低过我们个人的情况呢?
实际上这个问题主要是发生在去年二零二零年的2月份到12月份之间这段时间,由于疫情的原因,相对是较为特殊的人社部门作出了相应社保减免的措施。当然这一个减免它主要是针对于工作单位,并沒有包含我们个人部分的减免,所以说它单单仅是单纯的,针对于工作单位交费部分的减免,所以说发生了工作单位缴纳费用的减低,但是我们个人的交费沒有任何的改变。
事实上这个问题我们完全是没必要担心的,因为减免企业单位所担负社保的交费比例并不会影响到我们正常的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影响到我们以后养老保险金待遇的计算,更不会影响到医保正常享受的报销待遇,所以说我们是沒有必要去担心这个问题,当然由工作单位应当补齐的部分那麼这一个也是不存在的,毕竟这是由国家统一性的减免,当中针对中小型企业,从2月份一直到12月份是完全减免,针对大型企业作出了大约是半年左右减半征收这样的1个措施。
所以说这类状况下便会导致企业单位可能所担负的交费金额和交费比例沒有我们个人所担负的金额高是这样的1个原因,实际上做为社保征收部门来讲,现在是由税务部门来统一征收,那麼假如说不能够全额缴纳社保,实际上税务部门它是不会征收这一个费用的,因此 也不存在企业单位补交的问题,这一点大家完全是可以放心。
当然发生这样的1个问题,你观察到就说明你针对自己社保的这一个交费明细。还是十分的细心。但是这个问题我能够很明确地告诉大家,是不存在任何的影响,针对我们个人来讲,既不会影响到你个人退休养老金的待遇,也不会影响到个人医保的待遇,所以说你的社保交费都是能够正常累计的,包含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三种社保都不会有任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