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事业编制中人的过渡期结束以后,做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待遇计算和发放,会有哪些新的变化呢?我们都知道在二零一四年10月份以后,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包含公务员编制人员开始,创建机关养老保险制度,从那个时候开始也就发生了,事业编制人员十年的过渡期。那麼在这个过渡期内,它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有明确的规定。
便是采用新办法和老办法相结合的原则,取高保低,假如说老办法计算出的退休养老金高,那麼就采用老办法,相反新办法计算出的退休养老金高,那麼就采用新办法,总之而言不会让中人过渡期内的事业编制退休人员造成任何的损失。但是过渡期结束以后。是否会还会使用这样的方式呢?我们说这个是不会再采用了。
过渡期结束以后,也就是2024年的10月份以后一律采用新的计算办法,便是跟今天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计算方式是较为接近和类似的,便是依据你的累积缴费年限,平均交费指数和社会平均工资这3大主体条件来确定你的基础养老金同时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办法,也跟企业单位是较为类似的,便是你在二零一四年10月份以前事业单位参加工作,那麼便会依照过渡性养老保险金的方式,来计算你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部分。
那麼很明显我们十年过渡期结束以后的确会产生相应的变化,从本质上来说是否会影响到我们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待遇呢?我觉得应该是不会的,因为本身二零一四年10月份创建机关养老保险的同时还创建了职业年金的制度,有了这一个职业年金就等同于在退休以后可以得到1份补充养老保险金的待遇,那麼这一个补充养老保险金明显可以增多,我们退休以后的实际收入。
再加之机关事业单位,都是严格地依照自己本人的实际收入。来创建社保的缴费基数,从本质上来说保证了我们的缴费基数是较为高的,所以说以后在办理退休得到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时候,那麼养老保险金的水平实际上并不是很低,乃至来说相比事业单位的老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是沒有必要担心这个问题。
当然在计算方式上。的确发生了新的变化,因为他不再采用老的计算办法,也就是所说的一些这一个养老保险金的计算率的问题,因为老的计算办法严格来说,便是依据七十%~九十%的替代率,来进行替代的。那麼新的计算办法,将依据你的参保条件为依据来进行计算,假如说社保交费基数较为高,那麼养老保险金的待遇水平自然是较为高的水平。相反自己的养老保险金便会是较为稍低的,因为我们有职业年金的待遇做为补充养老保险金,所以说你真实退休以后,所得到的实际收入实际上并不是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