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许多企业单位,在创建员工社保交费的问题上,都是依照最低缴费标准来给员工交纳社保呢?这个问题跟企业单位的用工成本是有直接关系的。我们每个人的社保待遇交纳,假如根据自己的企业单位来交纳,那麼事实上是企业单位和个人来一同担负社保交费。
而且企业单位是担负绝大多数的缴费金额和缴费比例,大约是占据缴费总额的2/3左右,个人是须要担负1/3,但是个人的这1/3事实上也是从公司之中扣减,针对1个企业单位来说也相当于是用工成本,毕竟员工的工资也是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担负的。因此如此一来得话,是否是这一个社保交费标准越高,那麼它所担负的用工成本也便会更多。
针对1个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首先它的这一个员工总数是比较多的1个员工,假如增多十%的成本,那麼事实上一百个员工一千个员工增涨的用工成本,的确是较大的1笔开支,所以说许多企业主老板以便减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常常他不惜减低社保的缴费标准,由此来得到 自己利润的最大化。
当然是在以往,也就是在二零一九年之前,社保税改之前,可能会出现许多企业,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会这样做。但是在二零一九年之后发生了1个重大的变化,便是社保税改之后的社保并不是由社保部门来进行征收,而是由税务部门来进行征收,所以说再也不能够依照最低缴费标准来交纳社保待遇了。
社保税改明显的要求便是一定要依照员工本人的实际工资为基数来创建社保的缴费基数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基数应该是完全相同的,所以说税务部门是可以明显的查询到1个企业单位,是否有严格的依照自己,员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收入来申报社保的交纳。假如说沒有到达社保税改的要求,事实上是相当于逃避税务部门监管的责任,那麼针对1个企业单位来说是须要负相对应的责任的,因此针对企业单位是得不偿失的。
在二零一九年之后这样的状况便会稍微有一定的好转,当然今年己经是二零二一年了,时间上己经过去大约接近2年左右的时间,所以说许多企业单位以便规范自己的经营以便规范给员工交纳社保的情况,那麼常常都会,依照员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来创建社保的缴费,因此出现最低标准缴费的情况,相对相比之前,在二零一九年之前会少许多。
但是你自己,假如说工资待遇水平本身是较为稍低的低于你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六十%,那麼这类状况下它肯定会依照最低标准来交纳社保待遇,这个是沒有任何问题的,除非自己的工资待遇水平高于。你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六十%之上,那麼就依照自己实际的工资为基数来建立社保的缴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