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社保时,还须要缴纳滞纳金,这样合理吗?事实上这个是合理的。首先我们说了是补交社保,并不是你正常参加社保。假如说是正常参加社保,也就是每年你依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期限以内完成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那麼是不会收取滞纳金的费用,依据你所申报的交费档次,完成相对应的交费金额就可以了。
但假如说你不是正常缴纳,而是属于之后补缴的情况,那麼因此便会产生滞纳金的费用,我们可以简单的来理解这个问题,换句话说你如同向银行贷款,那麼是否是须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呢?事实上它是同样的1个道理,因为你沒有依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对应的缴纳,针对社保部门来说也势必会造成一定的成本,因此收取滞纳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只不过针对我们绝大部分个人来说,并不是你想要补交社保,就可以补交社保的,因为在2016年之后人社部门下发通知规定,个人以灵活就业的方式,不得以补缴的方式来延长我们,社保的累积缴费年限。如此一来得话,多个地区在2016年之后逐步落实这项规定。二零一九年之后,绝大部分地区和城市近乎是不允许以个人身份进行补交社保。所以说并不是你想要交这一个滞纳金,就可以补缴的问题,而是可以不可以补缴允不允许补缴的问题。
假如说你所到的地区还允许个人来补缴这一个社保,那麼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好的优惠条件,毕竟补缴完成社保之后,针对自身来说代表着你的缴费年限可以适当的累积计算,可以扩大自身的累积缴费年限,进而让自己得到1个更多养老保险金的收入,乃至来说针对马上办理退休的人,一次性假如说能够补缴完成十五年的费用是可以直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待遇,无需延迟退休,这针对自己来说无疑是一个比较好的消息。
但是,绝大部分地区,事实上它是不允许补缴,即然不允许补缴也就谈不上滞纳金的问题,当然做为企业员工或者是说在职职工来说,这一个社保是可以补缴的,只需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做为工作单位来说,它是有责任有义务完成相对应的社保缴纳。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
假如你在职期间发生社保中断的情况,那麼由工作单位,申请出面来进行补缴,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因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当一并由工作单位来担负,毕竟沒有依照正常规定的期限缴纳社保,的确是由于工作单位的问题,造成的原因,所以说工作单位是有义务去担负这一个滞纳金的费用。滞纳金费用的高低,依据补缴的期限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当然你需要补缴的时间越久远,相对而言滞纳金的费用也会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