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没法接着参加工作,所到的企业单位以此为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类前提下能不能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与相对应的经济补偿呢?我们说这个是可以的。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除非是。员工违法或者是说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导致企业单位重大经济损失,那麼这类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状况,是无需给与相对应的经济补偿的。
但是针对企业单位自己身体原因,因病没法接着工作,须要长时间休养或者是说是长时间休假,那麼由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状况,做为企业单位来讲,依法要给与相对应的经济补偿,这一个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按照员工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本标准,随后再乘于相对应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依此类推。
同时还能够得到失业保险金待遇的领取,因为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麼按照交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只需是累积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在1周年之上都能够得到失业保险金待遇的领取,当然假如说失业保险的累积缴费年限在10周年之上,那麼就可以得到,最多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待遇的领取。
所以说我们依法,是可以享受到这两方面的待遇。针对这类状况做为员工来讲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员工可能不太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者是说是干脆就不去申请相对应的经济补偿,那麼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解除了,自己只好去默默的找下1份工作,实际上这样的作法针对1个企业单位来讲是不适合的,所以说,依法给与员工相对应的经济补偿是企业单位应当应做的。
碰到这样的问题,实际上在我所处的企业单位也出现过,但是我所处的企业单位是国有企业,通常的办法便是长时间让员工休假,这一个沒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在休假期间工作单位不担负工资性的发放,同时只给与停薪留职,换句话说他的这一个岗位和职位一直让他保留着。自己所须要担负社保的费用由个人来担负,这个是我们所到的企业单位容许这样做的,换句话说给这名员工放长假,并沒有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当员工自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企业单位是无需给与相对应的经济补偿,同时也没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待遇,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的员工,那麼在这类状况下,他自己可能会主动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样的话企业单位就无需给与相对应的经济补偿了,但是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必需要依法给与相对应的经济补偿。因此 这两方面的结果是截然不相同的,个人离职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完全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