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就沒有过渡性养老保险金吗?所说的这一个过渡性养老保险金,它事实上到现在看来,是分成俩个方面的概念。第一个方面便是我们所说的视同缴费年限,而这一个视同缴费年限,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可能肯定会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可能性,假如说你真的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那麼不外乎你最后会得到过渡性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相反假如你真的是沒有视同缴费年限,那麼在计算养老保险金的过程中,也就沒有过渡性养老保险金的待遇,这一层面是沒有任何的问题。但是还有另外1个层面便是今天的事业单位中人,那麼什么叫事业单位中人呢,便是在二零一四年10月份以前参加工作的人群。都可能被称作为事业单位中人,当然二零一四年的10月份之后和2024年的九月份之间设定了十年中人的过渡期,在这之间退休的也都被称作为是事业单位的中人。
做为在事业单位中人过渡期内退休的这一部分人群,那麼是可以得到过渡性的补偿养老保险金,这一个过渡性的补偿养老保险金和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出过渡性养老保险金的待遇还是有相应的差别,所以说他们这部分人可能并沒有视同缴费年限,比如说自己以前在企业单位工作,只不过后来调到了机关事业单位,所以说以前并沒有二零一四年九月份以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所以说这部分人群是沒有过渡性养老保险金的,但是这样的概率相对而言是较为低的。
因此 通常状况下做为事业单位中人。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他肯定会具有二零一四年九月份以前的工作年限,二零一四年九月份以前因为沒有正常参加机关养老保险,所以说只能够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选用新的计算办法便是这样来认定的,当然假如说依照老的计算办法,那麼是不会有的,因为它是依照原来的计算方式,来确认你在职期间的这一个工龄与你的这一个工资待遇,随后以养老保险金的替代率七十~九十%来换算出你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所以说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他肯定会具有过渡性养老保险金,但是你得到过渡性的养老保险金待遇,并不一定自己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说两者之间并不是1个完全等价的关系。当然,假如说这一个中人的十年过渡期完成之后,便会取消过渡性的补偿养老保险金,但是针对以后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保险金是仍然存在,因为毕竟二零一四年10月份以前参加工作的人群在较长一段时间以内都不能够到达完全退休,所以说较长一段时间以内,也仍然会存续这一个所说的过渡性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