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以后,视同缴费年限怎样能够认定呢?有一些小伙伴较为担心这个问题便是自己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否会因为,自己社保关系转移以后没法认定呢,因为自己可能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原工作单位来认定的,那麼离开原工作单位以后,是否是就没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呢?
有关这个问题我能够很明确地告知大家,社保的转移和我们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沒有任何关联性的,你假如说具有视同缴费年限而且能够给与有效的个人档案,在个人档案中,也是能够清晰有效的记录出自己以前在一九九二年以前的工作年限工龄,包含你的招工表,包含每1年公司的变动表等有关的手续材料,那麼都能够依法来认定我们的视同缴费年限,事实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和我们的社保关系的转移没有关系,他只是跟我们人事档案中的,有关材料是有直接关系的。
因此 我们须要做的是什么呢?便是说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同时,那麼大家都知道要转移社保关系,实际上除开社保关系的转移以外,还须要正常的转移自己的人事档案,因为仅有人事档案从员工的单位转移走以后,那麼针对你来说才真正意义上与这一个工作单位脱离的关系,假如说你长时间沒有转移人事档案,便会导致档案的丢失,因为毕竟你离开这一家工作工作,是沒有义务也没有责任为你长期保留人事档案的,因此 大家都应该第一时间去转移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不太一样,做为社保关系来说,任何1家工作单位都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民营企业也罢还是私营企业也罢,都是可以正常的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接着参保,但是我们的人事档案假如说不是国有企业或者是机关事业一类的单位,那麼就不能够转移到这样的工作单位,那麼怎么办呢?我们只可以将人事档案转移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来进行托管。
毕竟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是具有档案的托管权限,而且在托管档案的过程中是属于完全免费的状态。我们一定用得着将档案转移到这个地方,随后来进行管理,同时档案是不能够拿在自己手中的,因为拿在自己手中便会造成死档,也就是无效的档案有修改档案的嫌疑,所以说社保部门在依法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他是不会给与认可的,因此 这一点一定要注意,我们个人千万是不能够把档案拿在手中,通常状况下都是公对公,以调档的函式来进行转移。
那麼将档案转移到正规的托管机构之中,你个人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就可以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那麼今后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完全是可以得到过渡性养老保险金的待遇,对自己社保关系的转移不会有任何的影响,当然如果说你将来更换工作单位,那么你的社保还是要进行转移,但是档案如果说在没有找到新的国有企业单位的前提下,是不需要进行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