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自己具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那麼便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必需是正常参加失业保险,在1年之上当然假如想要领取,最多不超过2年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事实上我们交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是有明确的规定,便是必需要到达十年之上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才可以正常领取到2年失业保险金的待遇,当然这一个失业保险金待遇是按月领取的。
领取完成失业保险金之后,是否会针对自己以后养老保险金的待遇产生影响呢?事实上他们两者之间,没有一个直接的关系,因为我们养老保险金的待遇是依赖于养老保险自身的累积缴费年限,平均交费指数和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养老保险金的待遇的,实质上,跟我们失业保险金之间沒有任何的直接关系。但是他们两者之间有一定的间接关系。
它的间接关系就来自于在二零一九年以前,事实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许多 地方是不允许交纳职工养老保险,不管你依照灵活就业的形式,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以各种形式,交纳职工养老保险都是不能够的。因此 如此一来得话,那麼你是否是领取了2年的失业保险金,就代表着你会损失2年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进而会影响到自己以后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但是二零二零年有一些特殊情况,除开失业保险金以外,还有一部分失业补助金,同时许多 地方打破了,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不允许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所以说许多 地方它事实上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一些地方是容许交纳灵活就业的职工养老保险,但有一些地方可能不允许交纳灵活就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假如说你所处的地方容许交纳,事实上针对自己以后养老保险金的待遇,并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
但假如说你所处的地方不允许交纳灵活就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的确会中断2年的累积缴费年限,但是这2年的累积缴费年限,最后影响到自己养老保险金的待遇是极少的,大约是几十元钱到100块钱不等的这样的1个区间范围以内,同时假如说你的累积缴费年限比较多,例如说在30年之上乃至是在三十五年之上,那麼单单缺失这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交费,从原则上来讲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 我们假如说能够具有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尽可能还是不要放弃,因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事实上你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那麼你的职工医保都是能够正常享受的,至于养老保险尽管说要少缴2年,但毕竟针对自己领取失业保险金完成之后,或者是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够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能够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正常交纳自己的养老保险,由此来到达正常交费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