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灵活就业人员,沒有视同缴费年限呢?首先我们须要搞清,什么叫做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是针对于正常参加工作单位,而且有相对应的工作年限,也就是所说的工龄,但是他在参加工作单位的过程中,沒有实际去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因此就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言而之意很明显,便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必需要具有自己的工作单位,必需依照自己的工作单位才能够认定相对应的工作年限,那麼才能够被认定为所说的是视同缴费年限。很明显灵活就业人员尽管说他可能会去做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会打工,会挣钱,那麼有一些临时性的收入,但终究他没法和自己的企业单位创建全日制的长期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事实上他的确沒有视同缴费年限。
当然这一个也并不是绝对化的,因为有相当一部分的灵活就业人员,因为它可能是原先的企业在职职工,因为某些情况造成 自己下岗,失业之后那麼在失业之后自己依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这一部分人群,事实上他以前可能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说只需是在自己的档案之中明确记录了相对应的工作年限,而且有每1年的工资变动表,和招工表等相应的手续材料,那麼都能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通常状况下视同缴费年限,是依照自己在一九九二年以前参加工作时的年限来认定的,假如说你在一九九二年以前就己经正常的参加工作,那麼这类状况下就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只需是创建了全日制的长期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有相应的档案材料来证明它,就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因此很明显我们灵活就业人员假如说你在一九九二年以前沒有参加工作或者是说自己从创建基本养老保险帐户一直到退休年龄为止,都是依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那麼这类状况下针对你来说,你肯定仅会具有实际缴费年限,换句话说你的养老保险正常没交纳1年的费用,那麼便会产生1年的累积缴费年限,依此类推是沒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因此最后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那麼即然你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说你的养老保险金待遇的计算标准就分成两块一块儿是个人基础养老金,它是依照你的累积缴费年限,平均交费指数和上个年度所属地方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另外一块儿便是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它会依照你个人帐户之中的余额,随后除于你所对应的计发月数,来最后确定你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实际上我们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所得到养老保险金的待遇的计算形式计算标准,包含养老保险金交费的这一个过程,那麼两者之间都是完全相同的,都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范畴,所以从根本上来讲几乎影响并不是很大,当然对于一些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可能会获得一个更高的养老金,但是毕竟按照现在的这样的一个工作时间段来看,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数,以后将会变得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