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那麼自己辞职以前的,工作年限和工龄还能够 正常计算吗?近期有很多粉丝朋友向我提起这样的问题,便是自己以前在单位工作并且在单位拥有相对应的工作年限,但是自己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不可以评定为自身的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呢,在计算退休的时候可以不可以累计到自己的养老保险金之中去呢?
事实上这个是完全能够 的,我们所说的工作年限事实上他相应的便是养老保险的具体缴费年限,那麼只需是你在一九九二年之后参加工作并且在参加工作的过程中,你所属的工作单位都给你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麼这个肯定是能够 正常计算的是没有问题的,并且我们从单位出来之后,合理地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就可以了,仍然是能够 累计自身的缴费年限。
但假如说你没有在单位参加社保,例如说你就算是在工作单位正常工作,但是在工作期间所属的工作单位沒有为你正常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待遇,那麼这类状况下肯定便不能够 评定你的累计缴费年限了,当然有一部分特殊的工作年限便是在一九九二年以前的工作年限,那麼是能够 评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这个是没有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的评定是依据你所属的工作单位,通常状况下必需是国营企业有平稳的招工表,还有每1年工资的变动表等有关的信息材料,那麼根据这个材料最后进入到自己的个人档案,那麼在办理退休的时候,社保部门都是会依据你个人档案中的这些合理材料,来评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说最后也是会累计到自己养老保险的年限之中去的。
所以说这个工龄肯定是能够 计算的,但是在具体缴费年限的过程中,必需要正常的去缴纳养老保险,你不能说我参加工作了便有这个工作年限就可以评定累计养老保险,它是不能够的必需是依据自己的具体缴费年限来确定,例如说你所属的工作单位正常的为你参加养老保险,那麼就可以评定,随后你将这个养老保险的关系正常的转移出来,和你如今的养老保险累计合拼到一块儿就可以了。
当然以后你必需也要依照这类灵活就业的形式来接着参加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假如说你从工作单位出来之后,并不是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而是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麼两者之间也是没法来进行合拼的,你只能够 将你以前的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变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随后办理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相对来说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待遇,要相比我们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待遇低许多,针对自己而言事实上他并不是非常划算的选择,所以说我个人提议就算是离开工作单位之后,也仍然是要依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因为这样的话才可以让自己的受益是最大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