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非常关注上半年退休的人员参不参加养老金调整。按照4月17日,人社部发布的《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国家从2020年1月1日起,对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调整。养老金调整的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了退休并领取了退休待遇的人。如果是说12月份办理退休,1月份正式发放养老金的话,并不参与本次的养老金调整。有人会说,2020年退休人员就会吃亏吗?尤其是上半年的退休人员,当时国家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公布,为什么不一起参与调整呢?
养老金时间的划分,实际上是为了坚持公平的原则
很多人只盯着自己的养老金增长,却忽略了养老金的计算。目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个别老人会有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主要跟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和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
个人账户养老金,跟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以及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相挂钩。
每一年,我们使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话,都会因为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而产生养老金的不同。比如说2019年12月份退休的人员,使用的是201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20年1月份退休的人员,使用的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如果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话,人们的养老金肯定会增长。这样相对而言,晚退休一个月养老金会很划算。可是我们的退休年龄是刚性的,不能选择。到达退休年龄,必须退休。因此,为了保证公平起见,我们会对养老金进行调整。
在《社会保险法》中,第18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是从1月1日开始使用新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可是,新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存在一个缺点,就是统计到公布需要一定的时间,各个省市一般在4~6月份才能公布社会平均工资。这样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一般会暂时使用上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临时性养老金。等待新的社会平均工资公布以后再进行调整。
不过,全国却有一些特殊的地区,比如广东省和江苏省。他们为了操作方便,一般是从7月1日使用新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和养老金计算的依据。这样,1~6月份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会面临着两种选择。
要么从1月份使用新的社会平均工资进行重新调整,但是会造成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算的基数不同了。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一般应当是社平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算基数是一致的。
这两个省都对1~6月份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调整。广东省是从退休当月补发养老金差额;江苏省则是从7月份按照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退休待遇。所以,这两个省的1到6月份退休人员不会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