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如果参加社保的时间,跟自己的实际年限不符,会影响到自己退休金的待遇吗?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那么肯定会影响自己退休金的待遇,因为会导致你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发生减少或者变动。那么是会直接影响到自己养老金的待遇。因为我们养老金的待遇,它的一个最重要的计算条件就是,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减少或者增加,都会影响到我们养老金的待遇。举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你是从2000年开始参加工作,那么就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单位就应该从2000年正常的去给我们交纳一份相应的社保待遇,但是企业单位并没有在2000年开始缴纳社保,而是到了2005年以后才开始缴纳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话就会造成你的实际缴费年限,跟你实际的工作年限不相符。
最终我们自身养老金的待遇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说你少交了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最终养老金的待遇至少会影响300块钱左右的水平,对于自己来说影响还是很大的,而且累计缴费年限的缺失,不但会影响自己初始养老金的待遇,还会影响今后每一年养老金的正常增长,因为养老金的增长通过挂钩调整是要取决于你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对于累计缴费年限越多的个人,那么在养老金增长的过程中,相应的获得增长的待遇水平也就会更高!
所以一旦发生,自己缴费年限与实际的工作年限不相符,那么我们就应该及时地提出,由原工作单位来进行正常的补交,因为毕竟你真真实实和工作单位发生的时间和社保的缴费年限不一致,那么完全可以要求协商和企业单位,来进行补缴这个部分的缴费年限。
但是如果说你这段时间之内没有通过企业单位参加工作,实际上企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年限跟你自己实际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就是这段时间之内你没有参加工作而导致是个人原因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那么是无法来进行补缴的,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社保的中断,没有办法来进行补缴,所以你只能够放弃这部分的年限,但是通过企业单位是可以正常进行补缴的,那么企业单位具有补交的义务,并且在补交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滞纳金的待遇,都应该由企业单位一并来承担。
所以说你一旦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和自己的实际工作年限不相符的情形出现,那么我们第一时间就应该和企业单位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如果遇到协商无果的前提下,那么也可以申请劳动监察介入,来处理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劳动监察部门都会出具相应的通知,会在限定的期限之内要求企业单位来正常补交我们的个人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