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单位工作了很多年,一直都没有缴纳社保,现在离职以后还可以要求补缴吗?可能很多小伙伴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或者说类似的问题,但是我们离职以后想要进行维权,相对来说还是有些困难的,因为毕竟是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以后,甚至有很多小伙伴无法提供自己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的一些工作凭据。
那么这样的话,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缴,实际上是有一定的困难度的。因为首先我们要申请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争议,比方说你申请劳动仲裁也好,还是申请劳动监察举报也好,都必须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那么作为相关的部门才会进行受理,否则的话你空口无凭,是很难受理你这样的一个申请的。
同时不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那么即便是受理,以后也很难为你讨回公道。所以说提供有力的证据,这一点是非常的重要,比方说你有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当中,清晰记录了你从哪一年到哪一年在这家企业单位参加工作这个证明,就可以知道你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如果说在期间企业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那么就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行申请劳动监察和劳动举报。
但是这里面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劳动监察的有效期大约是一周年以内,也就是说你必须是在离开工作单位,一周年之内去申请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的有效期大约是两周年之内,所以说你必须要在两周年之内去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只有在这样的一个时间之内,那么对于我们的申诉才是有效的,不然的话都会对我们个人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来说是无法进行受理的,那么过期是任何效率都不会存在了。
所以很多小伙伴他在离开工作单位若干年以后才想起这个问题,实际上这个时候就已经为时已晚了,是没有任何的效力可言了,他是有一定的时效性,我们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在离开工作单位之前,既然自己想要离职,那么在离开工作单位之前,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之内去申请劳动监察或者是劳动仲裁,对自己来说维权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加。
不然的话,在离开工作单位以后,由于你无法提供相应的凭据,或者说过了这样的一个有效期之后,那么都是很难来进行维权的,要求企业单位来补缴也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一个事实。所以企业单位如果说没有给你正常的缴纳社保,不要轻易的提出离开工作单位,还是要求企业单位来正常的补缴社保,如果企业单位确实拒绝补缴社保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走这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