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如果说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以直接办理退休吗?其实作为下岗职工来讲,那么不论是自身原因造成下岗的还是企业原因,造成下岗的,都会有一份正常的离职证明,或者说所谓的劳动解除合同证明。但是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我们正常办理退休是没有关系的,我们正常办理退休是不需要看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他只需要认定你的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可以了。
因为养老金待遇的高低,要根据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来决定,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比较长,比如说你有30年以上,甚至更高的累计缴费年限,那么你所对应的养老金待遇水平才会更高,所以实际缴费年限,是根据你实际的这个缴费来决定的,一般情况下通过社保局的后台是可以直接查询到的,那么你只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就可以了。
还有另外一部分就是视同缴费年限,什么样的人会拥有视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呢,就是针对于1992年参加工作的人群,那么他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就会拥有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并不能够通过实际缴费年限来认定,因为实际缴费年限是无法来准确的反映出你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说只能够通过个人档案中的相关记录来认定我们的视同缴费年限。
一般情况下,通过个人档案中的招工表,每一年工资变动表,那么就可以认定在1992年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我们一般情况下拥有视同缴费年限就可以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自己最终获得养老金的总额,普遍来说都是比较偏高的,因为你拥有了视同缴费年限。
那么我们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很明显是不需要用到解除劳动合同书,但是你需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因为个人档案对我们个人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一方面要认定自身的视同缴费年限,另外一方面还要认定我们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有些小伙伴就比较奇怪,法定退休年龄不就是身份证上的原因吗?实际上不是这样子的,他是根据你个人档案中所记录的,初始就业时登记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来确定你的法定退休年龄。
很明显,个人档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是比较重要的,所以说我们下岗以后不能够将个人档案拿在自己手里,必须是将个人档案正常的托管出去,必须托管在有资质的机构当中,一般情况下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就可以正常的托管个人档案,那么到办理退休的时候,通过社保局进行公对公的调阅就可以查询你的个人档案,然后认定你的法定退休年龄和使用缴费年限,都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