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多年以后,还可以要求原单位来进行补缴社保吗?那么在离职多年以后,实际上是不可以要求原单位来补缴社保了,因为无论是你申请劳动仲裁也好,还是申请劳动监察也好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它有一定的实践实现的时间是不可以超过两年,所以说在两年之内你必须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劳动监察,那么才会受理你的请求。
如果你的原工作单位没有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给你缴纳社保,那么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是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我们去申请劳动监察或者是劳动仲裁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你只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只要是能够证明你是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那么都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是劳动仲裁部门来进行依法的。
但是由于你离开这个工作单位,并且离开多年以后,那么在两年以上的时间基本上就是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了,所以说对于你来说就只能够放弃,曾经在这家工作单位工作期间所能够获得的社保待遇。那么今后我们就应该记住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说你新的工作单位依然是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也没有给你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那么我们就可以第一时间去申诉处理这个问题了,不必要等待离职之后再申诉处理。
因为毕竟作为工作单位来说,有责任和义务来给我们建立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交纳社保待遇,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所规定的,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那么就等同于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说我们作为企业单位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的,当然作为员工来说,也要有自己的维权意识,当自己的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那么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正当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过了这么长时间那么不具备效力了,当然你现在的工作单位正常给你参加社保就没有任何的问题,因为他只要是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来给我们自己缴纳社保待遇,那么将来我们才可以享受到一份养老金的待遇,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医保的退休待遇,所以说这两方面的待遇都是可以正常的来依法享受的。
很多人在参加工作的时候,对于社保的意识并不是很强,甚至有些员工拒绝缴纳社保,原因就是如果缴纳社保之后,会从自己的工资当中扣除一部分的缴费比例,因为个人需要承担一部分的缴费,所以说他不愿意去缴纳社保,而且对于缴纳社保的待遇没有较强的一个意识,也就助长了企业的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这种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