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能否雇用,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呢?我们说这个是可以的,只不过就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是不能够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约定,因为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是不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的,并且也是不允许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针对于这种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保待遇。
所以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只能够以劳务合同的形式来约定,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够以这种劳务合同的形式约定之后,然后不需要承担员工的个人社保,那么也就是意味着相对来说这样的员工,对于我们企业单位的用工成本是比较低的。所以说企业单位往往是喜欢聘用一些退休职工。

因为本身退休职工,他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说他在某一类企业单位某一类岗位工作了一生,那么几乎他是拥有几十年的工作经验,所以说他的这个宝贵的工作经验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其次企业单位无需给这样的员工承担,正常的社保交纳,那么也就无形中降低了企业单位的用工成本,所以说聘用这样的退休人员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无形中也是一种好事情。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退休员工,都愿意返聘到工作单位来工作,因为本身退休人员他有一份稳定退休金的收入,所以说他完全可以选择享受退休以后的幸福时光,完全不需要参加工作。如果说很多的退休员工不愿意继续返聘到原工作的话,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或者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说,也是很难聘到这样的退休职工的。毕竟人数方面相对来说是比较少,所以说市场的需求是比较大的,所以说聘用起来相对是比较困难的。
但是一旦有这样的情形出现,那么我认为企业单位应该来讲还是比较受欢迎的。因为毕竟用工成本相对来说是比较少一些,再加上他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给自己企业单位的内部新员工提供一些工作经验,可以带一带自己企业单位内部新员工的工作,所以说起到一个一管多得的作用。那么这样的方式,我认为有一定的企业单位还是愿意聘用这样的职工的,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因为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它有别于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它可能需要更多的员工更多的工作岗位,尤其是这些退休以后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他如果说一旦去到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就可以把自己的工作经验带到生产线,带给企业单位,对企业单位是一个正能量的表现!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讲。他还是愿意聘用过了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作为退休人员来讲,那么又可以让自己增加一部分的额外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