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很多年以来都不按自己的实际的工资收入待遇来缴纳社保,自己辞职以后可以要求公司来进行补缴。很多员工都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们说这样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当然也不能够要求公司来进行补缴。因为你自己主动辞职,那么和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后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继续缴纳社保,同时也会停止你社保待遇的正常缴纳。
而且你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就是说很多年以来都没有按照自己实际的工资收入水平来缴纳社保,这样的现象在2019年之前是非常常见的,因为2019年才是社保税改的元年,在2019年以后各个企业单位,那么在税务部门的要求下就要提高相应的缴费标准,一定要按照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待遇,所以说2019年以后那么很多企业单位都完成了自己收入待遇这样的一个交费标准。
但是之前的这个遗留问题怎么解决呢,实际上也出台过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得以这种追偿补缴的方式来要求企业单位支出过往的一些社保费用,那么也就意味着实际上要想补交以往的这些社保待遇是很难的,因为首先一方面你无法自己能够证明你自己的实际工资是多少,另外一方面这么多年毕竟过去了,那么在社保补缴方面也它也是有一个期限性的规定,所以说是很难完成来进行补缴的。
那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今后的每一年当中,尽量不要出现中断的缴费年限,为什么呢?因为只有保证自己拥有足够化的累计缴费年限,拥有足够长的累计缴费年限,将来才可能获得一个较高养老金的待遇,而且这个累计缴费年限是决定我们养老金待遇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
所以即便你的这个缴费指数,可能会比较偏低一些,可能没有达到你的预期,但是平均缴费指数虽然是会影响到退休金的待遇,但是它对退休金待遇的影响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来源于我们的累计缴费年限,所以说我们只要尽量不出现中断的缴费年限,将来一定会获得一个较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那么2019年之后基本上这样的现象相对就是比较少见的,因为在2019年7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以后,绝大多数企业它都会按照社保税改的要求去完成,提高这个社保的缴费基数。当然如果说你的工资待遇没有达到60%,那么依然还会按照最低标准60%来缴纳社保待遇,当然超过300%的人群,那么也只能够按照最高的缴费标准300%来缴纳社保待遇,因为它这个缴费的指数区间就是60~%300,而且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也是可以自由地选择60%~300%之间的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