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少但是给予缴纳社保。如果工资高不缴纳社保,这两者之间应该如何来选择呢?我认为工资少,缴纳社保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并且作为企业单位的在职员工来说,只要自己依法和企业单位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地承担员工的个人社保待遇。
所以不应该出现这种工资,少缴纳社保工资高不缴纳社保的选择。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如果不给员工交纳社保的话,那么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的,这个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员工本人的举报!
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要缴纳社保,但是他没有缴纳社保,有些员工可能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所以说他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和处理,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调查,如果结果属实的话,那么企业单位还是需要无条件的来承担,和员工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之内的社保待遇的缴费。
所以说这样的做法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是不合适的,当然作为我们员工来讲,如果说你选择这个没有缴纳社保工资高,当然工资确实是高,至少由于你个人所承担的这部分费用不会从你的工资当中扣除,所以说自己所拿到的工资待遇相对来说会高个几百块钱,甚至会接近于1000块钱。
但是我们不能够因小失大,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不缴纳个人社保,就意味着我们今后的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能够正常的累积。当你到达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如果说你没有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那么就不能够享受到养老金和退休医保的待遇,实际上对于自己的影响,可以说是终身的影响。
所以我们正常的缴纳社保,是我们的权利和责任。作为员工来说,不应该主动地放弃企业单位来为我们缴纳社保的义务。虽然说我们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由个人所承担部分的比例会从我们的工资当中直接扣除,这样一来的话,可能我们每个月的工资就会少个几百块钱,甚至是会接近1000块钱!
但是我们不要局限于眼前的利益,实际上这1000块钱,如果我们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的话,那么实际上1000块钱有时候还不足以正常完成自己的社保交费,所以说通过企业单位来缴费,因为毕竟企业单位需要承担较大部分的缴费比例,那么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自己的经济压力实际上相对应的是有所减少的,所以说这种选择是比较合理的,我们尽量还是要选择缴纳社保,那么自己实际工资即便是少一些的话,因为毕竟所交纳的社保是给我们自己缴纳的,所以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本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