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中断缴费以后,自己并没有能力继续交纳,那么以前交过的费用是不是就白交了呢?很多小伙伴最近提出了这样的一个疑问,那么我可以在这里很肯定的告诉大家,即便你的社保中断了很长时间的交费年限,但是对于你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是不会有任何的影响,所以说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累积计算的。这一点完全可以放心。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你作为企业,在这职工在自己的企业工作了10年。那么就意味着,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达到了10年。这种情况下,那么我们就拥有了1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但是由于企业的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倒闭,或者说企业的职工下岗,那么不再有企业单位给你承担任何的社保缴费了,因为你毕竟从企业单位离开了和企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说,如果自己没有能力继续交费,再加上没有实现二次就业的前提下。
很明显你的社保就会出现中断,并且可能中断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我们之前曾经在企业单位交过的,这1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是不会作废的,这1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对于我们来讲,那么也是完全有效的,比如说将来你又重新缴纳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就需要把这个养老保险的关系转移到新的缴纳地区,或者说是同一个地区的话,那么你之前的缴费年限都是可以累计计算到一起的,你的缴费年限将会从第11年来开始交费,并不会抹杀之前10年的一个年限的。
所以说中断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且是由于你个人产生中断的原因,那么这种情况就意味着你不能够补交这个中断的缴费年限,但是对于你从现在开始往后继续交纳,基本养老保险是不会受到影响的,比方说你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那么你还可以继续的依然缴纳自己累计缴费年限,那么你就在10年的基础上继续参保就可以了,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这种缴费年限的时候,才具备了退休的条件,这种情况下你才可以去依法申请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说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周年,那么我个人建议还是要继续的缴纳累计养老保险,因为毕竟满足15周年以上的条件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不足15周年的话,那么是不能够直接来办理退休的,将来你面临的后果可能就需要延迟退休了,所以说对于自己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我们尽早的去及时的缴纳自己基本养老保险的累计交付年限,对于自己将来正常的办理退休能够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