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原则是多缴多得,那么我们可以自愿选择低的社保来进行交费吗?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就是社保的交费,它虽然说是多缴多得,但是作为企业在职职工来讲,那么所在的企业单位应该严格地按照自己员工本人的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并不能够降低缴费标准,这样的话是符合社保税改要求的。
因为社保税改明确要求,企业单位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的按照员工本人的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并不能够选择一个最低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这样的话是不符合员工的根本利益的。所以说。企业员工是无法自主的选择缴费比例的,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
当然除了企业员工之外,还有一部分特殊群体,就是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交费的群体,那么这一部分群体是可以自由地选择缴费比例的,是不受任何影响的,因为本身它没有工作单位,所以说是自主来全额承担所有的缴费比例,当然是他们可以自由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缴费比例。
我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从60%~300%之间都是可以自由地来选择的,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那么选择交费标准,适合于自己,主要还是要看待自己的经济条件来决定,因为这个平均缴费指数是决定我们今后养老金待遇的一个重要条件,你的平均缴费指数越高,那么将来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也就越高,但是由于自己的经济条件可能比较差,所以说无法选择一个较高的缴费指数,那么他们确实是可以选择最低的缴费指数来进行交费,这个没有问题。
因为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除了这个平均缴费指数之外,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累计缴费年限,所以说我们尽量还是优先的去保证拥有一个足够长的累计缴费年限,在保证了足够长的累计缴费年限的前提下,我们适当的再去考虑提高缴费指数,这样的一个交费方式对于自己来说将来所能够获得的回报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所以说累计缴费年限对于我们来说是尤为重要的。
那么缴费指数的不同就意味着今后所获得养老金待遇的不同,但是经济条件无法满足较高的缴费指数,我们按照百分之最低的60的缴费指数来缴纳,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不过这样一来的话,自身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就会比较低一些,实际上在此之前,有很多企业单位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按照60%来进行缴纳的,因为这是由于在社保税改之前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按照多少的比例来缴纳社保待遇,企业单位一方面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往往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