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但是由于自己的工作单位没有给缴纳社保,不能直接来办理退休该怎么办呢?如果说遇到这种情况确实是比较麻烦,也是比较着急的,因为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够正常办理退休,那个时候我们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当然作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尤其是从自己参加工作一直到退休为止,都在企业单位工作,那么所在的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待遇的,因为这是劳动合同法,包括社会保险法的双重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违背不交纳社保的待遇,所以说如果给你自己的员工没有正常的来参保社保,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它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就应该正常的来补交自己员工的社保待遇。
当然我们首先可以通过和企业面谈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面谈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比较有利的。如果说面谈结果比较良好,并且企业单位承诺自己曾经在企业单位工作这么些年那么会给自己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这样一来的话,如果说累计缴费年限在15周年以上,那么就可以正常的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不足15周年,比方说你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不满15周年,那么很有可能还需要延迟退休,来延长你的这个缴费年限,那么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也可以正常的来办理退休。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说企业明确拒绝了给补缴自己的社保待遇,并且企业不承认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来进行投诉和处理。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在提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方式之前,我们一定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比方说和这家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是一个有利的证据或者是每个月上卡的工资账户,如果说对方的对公账户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一个对公账户,那么也可以证明你曾经的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提供这样的有效证据,那么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进行举报,要求劳动监察大队来调查并处理这个问题,并且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
如果说情况确实属实,那么劳动监察大队会开出限定的时间,要求企业单位补缴员工的个人社保,在补交的过程中会开出这个滞纳金的费用和一笔罚金,那么都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当然你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大概是1/3左右,应该由你个人来承担,这样的话就可以完成自己社保待遇的补交,然后就可以顺利的来办理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