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已经超过15年,还有必要补缴养老保险吗?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来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按照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有关规定,你已经达到了退休的缴费年限。
按照目前我国的退休的基本条件,首要的就是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这是办理退休的最低要求,你的养老保险已经超过15年,达到了22年,已经达到我国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领取条件之一,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补缴不补缴,都可以正常办理退休。
第二,按时间推算,34年工龄中应该有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按照你34年工龄来推算,你参加工作的时间应该是在1985年,那么你缴费22年,是从1997年开始加纳养老保险,如果属于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1996年之前的12年工龄,应该属于视同缴费年限,不过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是需要个人人事档案才能认定的,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一下你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有了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你34年的工龄都可计算为退休工龄,这样就不存在补缴的问题了。
第三,按照目前政策已经不允许补缴。
如果你参加工作时,不属于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人,那1997年之前的工龄,是无法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不清楚你说的这个补缴,是按照34年的工龄来往前补足还是往后补缴,如果按照34年工龄来补缴,也就需要补缴12年,属于往前补缴,往前补缴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是不允许的,即使允许你补缴,加上滞纳金等,12年的本金加滞纳金,这个费用是比较巨大的,作为下岗工人承担起来可能压力比较大。
第四,继续坚持缴费到退休比较可行。
按照工龄来推算,你已经接近退休年龄,现在已经有22年缴费年限,即使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办理退休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还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应当继续坚持往后缴费,直到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为止,这样有20多年的缴费年限,今后养老金也可以享受到中等的水平。同时还要考虑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问题,从养老保险缴费来看,你的医疗保险如果是同时缴纳的,医保缴费年限到退休时也可以达到医保退休的条件。
综上所述,你已经有34年的工龄,这34年工龄如果属于国有企业下岗的正式工人,是有12年视同缴费年限的,再加上22年的实际缴费年限,都是可以正常办理退休的,如果不符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条件,也具备了退休的缴费年限,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必要去补缴的,而且目前的政策也不允许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