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交不交社保是有自己来决定的,没有强制性。这里讲的失业,即是刚从用人单位辞职或是离职的情形,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在没有重新就业之前,也叫失业。失业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非本人意愿而导致的失业。
非本人意愿而导致的失业,如果在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可以根据缴费年限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来缴纳,养老保险由自己来缴纳。
二是个人主动辞职离职导致的失业。这种失业,即使缴纳了失业保险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失业离开用人单位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当然是否要继续缴纳,个人可以自主决定,但是如果不继续缴纳将造成断保。
我们都知道,缴纳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今后能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
但是由于失业后,没有了经济来源,每年五六千元的养老保险费用压力还是很大的;但是要想今后能有养老金,养老保险必须要缴满15年以上,如果想养老金高一点,就要一直继续交下去,直到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
这时如果选择不继续缴纳,断缴期间不能计算为缴费年限,对今后退休养老金肯定是有影响的;从医疗保险来看,医疗保险解决的就是个看病问题,而且时效性非常强,这个月不缴纳,下个月生病住院就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但是由于觉得自己身体好,交不交无所谓,过几年有钱了再来缴纳也是可以的,但同样要影响缴费年限的计算。因为在退休时,如果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因为断缴了而导致缴费年限不足的,到退休时还要补缴或继续缴纳,这也是非常烦人的。
总之,失业后是否继续缴纳社保,是由个人来就决定的,但是如果不继续缴纳,将造成断缴,断缴后果无论是养老金的高低还是医保待遇都是有一定影响的,因此建议失业后,有经济能力的失业人员还是继续缴纳才是最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