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了,因还要交社保与公司签的返聘劳务合同,如自己想离职怎样才能领到失业金?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男同志60岁,就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会自动终止。从50岁返聘签劳务合同,还要交社保可以判断题主是女同志,属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15年,不能按时退休的情况。
恕我直言,看来题主之前并不了解相关政策,不知道过了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已经没有法定义务为你交社保了(除非单位愿意,也可以到社保单独为你办手续,继续交社保)。也不知道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也没有资格领取失业金了。劝现在的你,面对现实的话,就别再想让单位帮你交社保,也别想失业金的事了,4050人员政府社保补贴也和你无缘了。最要紧的是想办法继续交社保,确保自己将来顺利退休的问题,这才是你还有机会解决的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法定年龄年满16岁,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资格。
你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了,已经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了,不属于《社会保险法》的保护对象了。所以即使用人单位返聘你,也没有义务给你交社保了。
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返聘的,和用人单位通常建立的都是《劳务关系》,受民法系列的法律法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法》和《社保保险法》的约束。
至于过了退休年龄,退不了休的人,是否还能享受失业金呢?在实践中,也是差不多一样的道理。如果之前没有及时领取失业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无法享受失业金了。其实在实践中,这种处理是有争议的,因为毕竟人还没有退休,终止失业保险的法定条款有一条,是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时,失业保险待遇自然终止。个人建议修改条款,只要人没退休,就有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现在的你,该怎么办呢?
不知你之前交了多少年的社保了,是否够10年,也不知你是在自己的户籍地交的,还是在外地交的。我的建议如下:
1、如果你在现在的参保地社保缴费已满10年,不论当地是不是你的户籍地,你都可以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交社保,交够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2、如果你现在的参保地,是自己的户籍地,社保缴费不满10年,就继续缴费,交够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3、如果你现在的参保地,不是自己的户籍地,社保缴费不满10年,就无法在当地办理退休了,只能转移回自己的户籍地,或者其他缴费满10年的地区(如果有),继续缴费,交够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如果缴费年限还差很多年,自己没有经济能力继续缴费,也可以转回自己的户籍地,把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缴费,60岁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