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实施以来,参保者们最关心的就是社保缴费金额的变化。随着2018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体参保人员的最新缴费标准出台了!3日,成都市人社局对这一最新缴费标准进行了公布。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我们了解到,首先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费比例为8%;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缴费比例0.4%;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5%,个人缴费比例2%;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照行业基准费率,个人不缴纳。
合计起来,单位缴费比例为25%-26.325%,个人(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为10.4%。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我们了解到,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697元/月;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实际工资收入计算;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情况下(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16179元/月。
也就是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费别为2697元/月和16179元/月。
那么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补充)、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呢?
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情况下,缴费标准为3236元/月,而实际工资收入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情况下,缴费基数为16179元/月。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自2019年5月起,各项社会保险使用上一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6471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2019年1月至4月,用人单位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成都市原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