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属于重复参保,在今后办理退休时既不被认可,更不能叠加,还是赶快停止吧。第一,社保不能重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保险号就是本人身份证号,一般是很难重复的,但是由于社保没有全国联网,因此才会导致你这种情况出现。如果是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内,还出现这种情况,那完全是不应该的;
如果内退,原单位不但给你发了内退的工资,还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说明你和原来的单位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在另一个单位按道理只能属于兼职,由于你和原单位还存在劳动合同的关系,另外的公司没有理由再给你缴纳五险一金。
第二,重复交纳对单位和个人都不利。重复交纳的后果是,你只能有选择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原单位办理退休,两者之间缴纳的年份全部是重叠的,另外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你都是无法享受的,每月个人还要按比例从本人工资里扣除五险一金,这对于个人是一个损失;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每雇佣一个员工,要按照工资总额度承担30?上的五险一金支出,由于不属于该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的正式员工,无形中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也在增加,而用人单位缴纳部分,即使今后发现属于重复缴纳,也是无法退还缴费单位的,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
第三,重复交纳了以后该怎么办?如果发现重复缴纳的,作为劳动者要及时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将原来单位缴费的凭证、社保缴纳手册、社保卡等交给新的用人单位,办理停缴手续,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再办理退保;而新的用人单位由于和已经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改为签订兼职合同或是劳务协议,这样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都是有利的,可以减少劳资双方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总之,办理内退的职工,在理论上仍然属于在岗职工,并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新的用人单位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属于无效合同,其缴纳的五险一金属于重复交纳,重复交纳是不能重叠计算的,只能及时停止缴纳并办理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