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在公司工作10年企业给我们缴纳社保10年,这样企业没有错。
如果工作时间超出10年(比如20年),但是只缴了10年的社保这就很麻烦了。因为绝大多数情况都是企业最后10年缴的社保。虽然说,企业不缴社保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帮助职工维权,但是这种维权是有有效期的。依据劳动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的受理有效期是自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给职工缴纳保险10年了,说明其前面没有交保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10年,也就是说结束已经10年了。这就超出了维权的时效。
但是,社会保险费是可以补缴的,可是没人帮我们维权,我们在要求单位补缴方面就很被动。
多数情况就发展成了自己垫付社保费了,就成了题目所说的自己要补六七万元。
如果是这种情况下,还是一定要补缴的。因为如果凑不够15年,我们就不能退休。如果是延迟退休继续缴费,一方面少领5年的养老金待遇,另一方面还需要自己继续承担社会保险费。那可是相当不划算。
所以说,这些情况还是维权要趁早,都是要看自己的主动性。如果自己拖延下去,造成自己权益的损失,真的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其实能够补缴社保还是非常幸运的,如果不能补交,那么就只能延迟退休,这样更不合算。
实际上我们的退休有两种养老保险退休和医疗保险退休。
养老保险退休的缴费年限全国法定统一是15年,同时就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医疗保险的退休年限,国家却说的是国家规定年限。在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国家规定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而实际上各地规定并不统一。上海和广州是15年,深圳杭州市是20年。有些地方男女都不统一,北京、青岛、烟台女同志是20年,男同志是25年。南昌、日照、廊坊是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还是各地的医疗保险基金是以地方收支平衡为主,各地缴费比例相差比较悬殊。因此收支压力大的地区,退休缴费年限比较长。
像青岛、烟台等地都要求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齐相应欠缴的月份。如果补齐10年,一般也需要5~6万元。
这种情况下,自己一定要详加筹划,毕竟参保时间越早,缴费社会平均工资越低,缴纳社保相应的钱数就越低。也有自己的责任在里面。
医疗保险补交是非常有用的,因为它不仅可以退休后不用继续缴费,享受报销待遇,而且还有个人账户买药钱。相当于多了另外一份养老金,每年也能1000多元。
不管怎样,社保的作用还是非常突出的,一定要补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