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郑某就此多次与公司负责缴纳社保的部门进行沟通,希望能够给他补缴。
可是公司每次都是拖延,这下可把郑某惹急了,他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准备去法院把公司告了。
郑某本以为这下补缴社保手拿把攥了,可是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下面这个结果。
原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也就是说,郑某上诉的对象错了,社保缴纳这一类案子不属于法院管,要去找专门的负责部门上诉。
郑某不知道这个情况,以为什么事找法院就能解决,结果吃了闭门羹。还好法院的工作人员耐心给他解释,让他去找当地的社保局处理情况。
郑某又拿着相关的证据来到社保局进行上述,社保局在调查确认郑某说的情况属实,立即要求其所在公司立即给他补缴齐社保,以维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社保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