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相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离职。在员工提出离职时,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2、从什么时候开始购买社保?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很多公司都会告知员工转正之后才开始交社保,如果转正之后用人单位不予补缴,或者是迟迟不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3、用人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保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虽说每个月发补偿但还是不可以的,建议你可以:
(1)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