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我市在职人员非因工死亡待遇的相关手续:1、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2、由原单位填写《在职人员死亡有关待遇核定表》,并加盖公章。若工伤死亡需工伤管理科出具的《烟台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待遇审批表》。2019年去世的,需等待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办理。
咨询:我退休好几年了,发的退休工资一直是临时性质的(说是事改企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正在研究制定)。退休证也没有,想出去走走办理签证又需要提供。请问一下退休证能不能先发给我?
答复:事改企职工退休政策已经落实了,请您与单位联系,按事改企政策办理退休,核定养老待遇,您也可与统筹地社保部门联系。
咨询:我在企业工作,由于受了工伤,想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如果我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指的是本人实发工资,还是缴纳社会保险时候的基数呢?请给个明确回复。
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咨询:我之前在青岛缴社保,2018年7月份离职,现在显示是欠费状态,无法打印缴费凭证。现在要转移社保到烟台该怎么办理?
答复:我市社保转移政策规定:外地人员转入烟台,城镇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在单位为您缴上保险后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从外地转入烟台,需携带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如转入烟台单位接收加持身份证复印件,如个人挂档缴费加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您在青岛的缴费凭证打印问题,建议您具体咨询青岛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