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国家规定最低缴费15年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但并不是说缴满15年就可以不再续缴。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的强制义务,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每月都有收入,就要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
同时,个人缴费部分是不可以提前支取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除非“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因为个人账户资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退休前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即使参保人急需用钱,也是不能提前预支的。
养老保险能一次性补齐吗
来信咨询:我所在单位给我缴纳的养老保险,因参保时间晚,在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将不满15年。请问能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若不想再继续缴费,是否可以退费?
专家解答: 依照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一些地方法规也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缴费累计满15年时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以缴费达到15年的时点确定。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按原延长缴费第5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趸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确定。
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愿续缴也可以申请退费,个人账户中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返还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承担养老保险缴费合理吗
来信咨询:我是一名即将退休的企业职工,但养老保险单位只缴纳到了1995年,此后就因企业效益不好中断缴纳,在职工退休时再一并补齐,企业统筹部分也让职工垫付。请问,基本养老保险费都让职工个人承担的做法合理吗?
专家解答: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只要职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其基本养老保险费就应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法律义务,而把企业应缴的统筹部分强加给职工,更是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
据了解,类似做法在停产、半停产的企业较为普遍,希望这类情况能引起各级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确实保护在岗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