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文件》),取消了投资纳税落户设置,放宽了准入条件,在常州市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员可落户,此外,还降低了购房和投靠准入门槛。
在落户这一项,《文件》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条件。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师、留学归国人员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可以申请落户。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1年的,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此外,《文件》还放宽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员的落户条件。《规定》第九条明确了在当地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员的落户条件:租赁房屋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另外,此次常州市出台的规定中,还放宽了租赁房屋准入门槛。《文件》显示,只要在当地租赁并经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可以申请落户。
也就是说,在常州当地租住满五年并满足上述条件者即可落户。
在购房方面,《文件》一是取消了购房迁入房屋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限制;二是取消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且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限制;三是放宽80周岁以上老人自愿投靠成年子女且不受被投靠人是否为家庭户口限制的落户条件。
常州是江苏首个出台房屋“限售”政策的城市。
2017年4月8日晚间,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连夜发文,再次将当地楼市调控政策升级,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30%提高至50%。新政从4月9日起开始执行。当时规定,新购买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在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才可上市交易;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调整周期不得低于2个月等。
事实上,在当年3月28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曾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对楼市实行调控。《通知》规定,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