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由此可见,社保关系转移能够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但在实践中,一般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要看新工作地是否接收才可转移。
社保转移,只能转移个人账户?
1)医保转移的是个人账户的金额和缴纳年限
跨省转移: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省内转移: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2)养老保险转移的是个人账户的金额和缴纳年限
跨省转移:按照《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关系转接个人部分全额转移,单位缴纳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单位缴纳部分的60%;
省内转移:不涉及单位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无论是否转移,都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权益,只是双方社保机构之间的基金平衡。
3)失业保险转移
跨省转移: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省内转移: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
社保转移,需要亲自来回跑腿?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第一步: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
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医疗保险转移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注销医保关系,然后向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第二步:参保人通过原参保地的医保缴费凭证,填写医保关系转移申请表,然后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转移流程
第一步:先向新参保社保中心申请填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第二步:新社保地审核用过后,并给申请人开具《受理回执书》;
第三步:新社保中心向原社保中心发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络函》;
第四步:原参保地收到函后办理转接手续;
第五步:新参保地收到信息和转移基金后办理接受手续。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不用两地跑,而且,找到新工作后一般都是由新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只要没到退休年龄,就能转移社保?
1)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 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
2)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3)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转移后,养老金如何领取
若你工作期间在多地都交过社保,那退休以后,该如何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呢?养老金的领取需要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1.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可以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2.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在参保人缴费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3.多地缴费满10年,则到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4.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需要把养老关系转回户籍地并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