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8年,新疆针对企业“减负”推出社保“红利”,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31亿元,以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就业。
新疆制定了降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有关政策,对于区域内所有企业,单位缴费比例全部降至19%,同时规定,各统筹地区可在工伤保险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20%至50%,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此外,新疆继续执行企业不再为已满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退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新疆还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企业减负。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疆范围内实施新一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享受稳岗补贴的范围从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兼并重组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