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两天,汕头、长沙两市颁布了公积金收紧政策。
12月29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19年2月1日开始执行。
为抑制投资性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通知》规定,将个人贷款额与缴存额挂钩,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其余测算原则和测算方式保持不变。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挂钩。中心每年1月初向社会公布长沙市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根据“个贷率”高低于每年2月1日起对职工可贷额度按以下方式调控:
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依次类推,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n=13;当“个贷率”高于95%时,n=12。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
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个人信用信息中存在单笔贷款或贷记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的、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贷款。
提取政策方面,职工家庭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予支持;暂停长沙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等。
另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职工偿还中心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长沙之前,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官微发布了《关于调整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2018年12月29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规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其所购房产所在地必须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所购房产所在地非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则不能提取。
此外,将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由原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双方父母调整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取消子女以及双方父母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条件。
职工本人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原9600.00元/年调整为480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