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一直在进行也备受大家关注,特别是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关乎到权待。比如高校和公立医院取消编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企改制,承担行政职能的转为行政机构,以及事业单位工勤岗取消编制,另外还有四类单位将收回编制职工面临辞退。
第一类编制将被收回职工面临辞退的单位,那就是主要职责消失、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撤销。
第二类编制将被收回职工面临辞退的单位,那就是工作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调整整合。
第三类编制将被收回职工面临辞退的单位,那就是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量在职人员,但是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空壳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撤销。
第四类编制将被收回职工面临辞退的单位,那就是批准设立1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以及未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撤销。
按照规定上述这四类事业单位编制将可能被收回,而且编制收回后在职工作人员可能面临辞退,那么这四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来的出路何在呢?离退休年龄小于等于五年的工作人员将提前退休,同时一部分工作人员可能被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另外一部分无法安排的工作人员将被辞退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