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12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依法公布40家企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企业有31家、经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却拒不改正的有4家、具有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的有3家、 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企业2家。
本市将把以上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还将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据悉,市发改委、住建委、人力社保局、工商局等31个部门已经签订了联合激励与惩戒备忘录,对诚信守法的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对计入联合惩戒备忘录的企业加大惩戒措施力度,包括对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时重点核查、增加检查频次,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招标等。
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政府投资项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七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9.72万户,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62万件,为劳动者追发工资2.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