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如果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职工工资能照常发放,有钱故意不拖延或者不为职工缴纳的社保的,属于恶意逃缴社保的行为,作为员工应勇于举报,要求企业补交应缴纳的社保本金和滞纳金、同期银行利息。
第二种情况,如果企业经营不正常,经社保部门同意可以缓缴的,员工有知情权,公司需要给员工出具书面说明,今后不管员工还在不在这个公司工作,其欠缴的部分都要一次性补上,同样包括欠缴的本金和同期银行利息,全部由企业负责。
第三种情况,如果企业既经营不善,有没有和社保部门协商延期缴纳,员工除向社保部门反应外,应申请劳动仲裁。
无论那种情况,不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其处罚措施有这么几个要点:
第一,责成企业尽快缴纳,同时要缴纳滞纳金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查询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优先划转缴纳员工社保;
第三,如银行资金不够缴纳员工社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变卖部分资产,用于缴纳员工社保。
总之,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法定的社会责任,员工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严重的可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