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明年1月1日起,社保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管理了。
在这之前,国务院和人社部也在加紧研究和出台新的社保政策,这不上周,人社部就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如果企业未按要求给员工缴纳社保,将会受到惩戒。
除此“黑名单”制度外,还有一项新政策也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那就是社保补缴条件的变化。
哪些人可以补缴社保?
规划经常能收到读者关于补缴社保的提问,比如:
自己离职换工作导致社保缴费中断了,能否补缴呢?
父母快到退休年纪了,但养老金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是否要补缴?
社保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很多退休前和退休后的福利待遇,都跟社保缴费的连续性和缴费年限有直接关系。在十多年甚至更久的缴费期内,我们难免会因为工作变动或者去其他城市工作和生活导致社保出现断缴的情况。
好在,国家对于曾经的断缴可以网开一面,允许参保人补缴费用,只要补齐了,就能正常享受未来的福利待遇。
但显然,明年起,补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了。
按照新规要求:
2019年1月1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
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且没有参加社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其实新规定并没有全盘禁止一次性补缴社保,只是对能一次性补缴社保的人群进行了条件限制。
以下这3类人,在社保新规下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
(1)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
(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到退休年龄时没缴满15年怎么办?
看了新规后,可能大家会有疑问:
明年一次性补缴政策取消后,对于年龄超过45岁且没缴社保的群体,以及曾经缴纳了几年社保,但到退休年龄时缴费时间不满15年的群体,该怎么办呢?
对于这个问题,人社部也给出了解决方案。
如果到60岁时没有缴满15年的社保,有两种处理方法:
(1)退出养老保险,提取个人养老账户余额;
(2)继续缴纳,缴够15年再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要提示大家的是:
退休和缴纳社保,是不能同时存在的,也就是说,不能一边退休的同时,还在缴纳社保,因为按照规定,退休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社保缴费已满15年。
另外,社保也不是想什么时候补就能补上的,很多想要补缴的人可能都不知道,超过期限再补缴,是要支付一笔滞纳金的。
补缴社保到底划不划算?
花几万块钱补缴社保,退休时可以每月领取几千元,这笔账划算吗?
规划君也接到过类似的问题,帮父母补缴社保,一花就得大几万,然后退休时每月只能领取两千出头,有人觉得并不划算,还不如自己多攒钱。
真是这样吗?
有人曾算过一笔账:一次性补缴近9万元,退休后,每个月领取1300元左右的养老金,如果不考虑养老金增长,到了第6年年末,一次性补缴的钱就能“回本”。
而假设养老金每年都按5%的比率增长,9万元的本金也按照每年5%的投资收益来测算,大约在第7年年末,也能“回本”。
当然了,各地的养老政策不同,"回本"的时间也有些许差异。
可以确定的是,一次性补缴社保是否划算,不在于补缴本身,而是取决于参保人的寿命长短。活得越久,领取的养老金越多,补缴就越划算,反之,就不划算...
但规划君还是建议大家,如果符合补缴条件的,家里也有这个经济能力可以承担这几万块钱,还是去一次性补缴更好,毕竟退休后能按月领取一笔钱,基本的吃喝温饱是可以满足的。至于其他无法预料的事,就暂不在咱们的考虑范围内了。
那么,如何补缴呢?
对于自由职业者,也就是没有工作单位的群体来说,补缴社保要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
对于有工作单位的群体来说,补缴有2种方法,一种是一次性缴费补齐缺口,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种是继续按月缴费,直到满15年,但是要付出延迟退休的代价。
由于各地的社保政策有所不同,如有更多关于补缴的问题,大家可以详询所在地区的社保服务部门,或者到12333社保查询网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