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退休的他,担心两年社保不交,对最后的养老金影响比较大,因此比较纠结到底该不该补缴这两年的社保,如果补缴能不能有什么优惠政策?
当前,针对下岗职工在社保方面的优惠就是4050政策,这个政策涉及到社保费用的减半缴纳,但享受有一定的年限限制,一般是最多3年,除此之外,暂时还没有其他的优惠。
已经享受过4050优惠的下岗职工,如果在退休前还有年限没有缴纳社保,而手头上也确实没有多余的资金继续缴纳,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认为可以不用继续缴纳,坐等退休就好。
这是因为现在面临退休的下岗工人,大部分是男性居多,女性因为50岁的退休年龄影响,绝大部分下岗女工早就已经退休了。
目前还没退休的下岗职工都是那些年近60的男性,这部分人基本上很早就参与工作,在1992年全国正式施行社保制度前,都已经累计了1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仅仅是这一块,就已经达到了养老退休的条件。何况这批男职工大部分是在90年代末和20世纪初下岗,因此这批人都至少有25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年限,足够办理养老退休。
另外一个方面,几年社保对最终养老金的影响并不太大,按下岗职工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来计算,补缴一年社保最多影响养老金50-80元,为了每月的几十元,可能要付出上万元的补缴费用,也确实并不划算。
因此,没有能力补缴社保的人,并不建议补缴。当然,对于没有享受过4050的政策的人还是建议补缴下,毕竟减半的费用还是很划算的。把这部分优惠给享受了,其它的年限没钱补缴,那就就不缴了。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养老金的增长不是靠退休时的金额来确定的,更多的还是靠每年的增长涨起来的,所以不补缴也并不吃亏。
对于下岗职工来说,日子本身就已经很困难了,没钱补就不补了,等着退休拿退休金吧。
下岗职工们,你们认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