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社保补缴流程
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
2、因各种原因未缴纳社保费用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
补缴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照片两张
补缴流程
1、到当地社保局咨询窗口查询需补缴的金额;
2、按照需要补缴的金额再到指定的银行进行补缴即可。
注:补缴完毕后记得带回和保留好收据,防止以后要用到的时候没有收据。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服务热线:0421-12333
办公电话:0421-2638881(含传真)
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
公交路线:
1、乘坐9路公交车到文化区站下步行20米。
2、乘坐公交1路、2路、5路、6路、7路、12路内环、12路外环、15路、17路、18路公交车到朝阳市劳动大厦站下步行80米。
3、乘坐公交3路、4路、11路环线、13路、16路公交车到兴隆大家庭站下步行200米。
4、乘坐17路公交车到龙山街站下步行260米。
朝阳社保转移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办理材料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材料:
(1)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2)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3)本人身份证;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材料:
(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服务热线:0421-12333
办公电话:0421-2638881(含传真)
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
公交路线:
1、乘坐9路公交车到文化区站下步行20米。
2、乘坐公交1路、2路、5路、6路、7路、12路内环、12路外环、15路、17路、18路公交车到朝阳市劳动大厦站下步行80米。
3、乘坐公交3路、4路、11路环线、13路、16路公交车到兴隆大家庭站下步行200米。
4、乘坐17路公交车到龙山街站下步行260米。